5月14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五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地贯彻执行《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齐心协力解决爱国卫生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城乡卫生状况,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祥騋、张金康、陈旭、郑瑞法和秘书长施孝国参加检查。
各检查组先后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企业、学校等单位,检查相关单位贯彻执行《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情况。同时,检查组采用了现场抽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临时突击抽查个别单位的卫生状况。从检查情况看,该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一年多来,对各地的爱国卫生工作起到较大促进作用,使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不足和问题,检查组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尤其要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把社区消杀“四害”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要重视探索解决老社区物业管理的收费难、管理差问题,切实改变老社区物业管理面临的各种困难,为老社区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创造条件;要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爱国卫生就是爱自己的理念,把关注卫生与关注自身健康结合起来,使他们自觉参与到爱国卫生活动中来;要认真执行条例中关于属地管理的规定,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单位依法进行管理,让爱国卫生活动深入各家单位;要加快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要加强配备乡镇、街道从事爱国卫生工作专业人员,实现除“四害”工作全覆盖,并提高灭杀效果;要加大爱国卫生工作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卓祥騋在北仑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金康在余姚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旭在高新园区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瑞法在奉化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施孝国在宁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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