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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公司职员大量截留公司订单,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信息。这些条件,都应当同时具备。对于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除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了规定外,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也有规定。如果公司对客户名单进行了保密或与职员签订了保密合同,而且职员截留的客户名单是公司长期交易的他人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得的特定客户的名单,其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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