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12月7日举行的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该《条例》的公布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广大网民认为,“带薪休假”是个好政策,但从目前执行的情况看,这项好政策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更多时候,大家还得看公司的政策是否允许。“带薪休假”的时代真正就到来了吗?
今天我们代表在线的主题是有关“带薪休假”的,说到这个词的时候,我看到备受老百姓的关注,很多的网民在我们的稿件下方都留言了,但是我们经过了解和搜集之后,很多的网友对我们的“带薪休假”是很欢迎的,具体的“带薪休假”能不能落实到每一位员工身上,所以针对这些问题好好的和网友谈一谈。在过几天就是1月1日元旦了。也就是说之后“带薪休假”就正式实施了,这个日子对我们每个人来讲都能够享受到,所以在今天的节目中请到了几位人大代表跟各位聊一聊。
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施恩庭问答回顾:
主持人:说到“带薪休假”我先问一下施主席,是不是单纯的指年休假,或者是包括其他的假期?
施恩庭:“带薪休假”不仅是对权利的保护,也是体现社会生活温馨的体现,国务院马上要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体现了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享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的体现,“带薪休假”是我国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职工年休假包括……
主持人:说到这里我还想问一下,年休假具体实施对一个社会层次的提高是一种说明,还有人说95年的时候《劳动法》说到了有关年休假的规定,到了现在才具体实施,或者在进一步推广它,您觉得从这些年当中过来,究竟在年休假的过程当中,不管是任何的层面实施年休假,具体存在哪些困难?
施恩庭:年休假我们国家起步比较早,96年的时候在《劳动法》进行了规定,《公务员法》也做了规定,为什么近几年职工年休假做得不好,主要是前几年没有进行制度保障,这方面比较薄弱,这次我们国务院颁布的《条例》里面做了详细的规定,这对我们下一步执行起来提供了保障,在执行年休假当中,主要问题是目前好多的非工企业对年休假有不同的认识,人为年休假增加了成本,客观地讲,职工年休假是会影响一点,但是人和机器不一样,机器不用就生锈,从人力资源讲,通过人的休息更能创造更大的效益。
主持人:您刚才说到机器,机器和人也有相同之处,机器要检修,如果人在工作一段时间,有一段调整期,放松一下精神,可能会更好的投入到工作,对企业来讲,年休假是促进员工工作更好的机制,但是有些单位实施起来非常的困难,刚才您也说到了,真正实施年休假比例是相当低的。
施恩庭:据我们了解,宁波公务员享受年休假只能是20%,好多企业工资没拿到更别提年休假了,作为企业来讲,也要考虑增加成本方面。
听众:您好,我是单位人士,我们正在制定年休假方面的制度,国家《条例》有一个规定,职工工作累计工作多少年,这是怎么算的呢?是本单位的还是外单位的?
主持人:施主席这个问题您看?
施恩庭:这是明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有进一步的办法,一般通常讲,一般是整个职工的连续工龄来计算的,他的工龄不但是你本身的工龄,还包括连续工龄的计算,但是这个规定也有待于进一步的规定来进行明确。
听众:就是现在还没有明确,到底是本单位还是以前的连续工龄,特别是连续两个字。
施恩庭:我们了解是连续工龄。
听众:还有一些问题,我们单位有一些改制前的员工不知道这部分能不能算?
施恩庭:国家出台这个《条例》主要是保障职工的休息权,体现社会主义现代成果共享的成果,出台了这个规定主要是保障休息权,应该是包括改制以前和改制以后都是算在一起的。
听众:就是改制之前的可能也可以算的是吧?我们现在是要制定,这些都还没有明确,还有一个明确不了的就是,贸易公司关于有一个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期间工作的收入,因为一般收入都是有基本工资跟奖金结合在一起,这个怎么算呢?
施恩庭:工资和奖金是企业没有休假以后作为一种制度补偿的东西,我们尽可能的把员工休假这是一个前提,应该放在第一位的,公司的计算问题,也和连续工龄一样,有待于国家进一步明确。
听众:还是没有办法明确。
施恩庭:但是你尽可能的把职工休假放在第一位。到明年这个规定就出来了。
听众:我们休假是按照国家规定,肯定能休,我们制定规定的人我们也需要有一个明确,因此我们一月份就要发布规定了。我们规定制定的时候没有依据没有办法制定。
施恩庭:你可以按照现在的工资先预付多少,规定出台了以后在统一明确。
听众:现在《劳动合同法》没出来,有些没出来,有些东西没有办法明确,也只能模糊的……
主持人:我们能不能通过劳动局相关的一些部门问得更详细一些,比如说专门的部门对于《劳动法》的具体实施更一些具体的办法?
施恩庭:国家劳动部以后会出台一个细则,具体的细则各省有具体的规定。我查了一下也没有明确。
主持人:这位女士您的情况只能介绍一些,具体的情况您可以打工会的电话,或者是打我们热线电话,您看好吗?
听众:我们作为企业就是想正规的制定规定。
主持人:我觉得你们规律员工能想到这么多应该说是很不容易了。
施恩庭:这个企业应该说是比较重视的。
主持人:应该表扬。好先到这里。再见。
导播刚才告诉我说现在拨打电话的非常多。毕竟我们只是把这部法答题的情况,真正的怎么计算真的是很难计算。我们再来接听一个
听众的问题。您好。
听众:明年年休假不是出台了吗?年满一年,是什么时间开始算的,是1月1日开始算的还是什么时间算的?还有一个是国企改革,前面的工龄怎么算?
主持人:我们施主席给您回答一下。
施恩庭:您的问题也是许多网友关注的问题,也是比较有代表性的,第一个问题是年满工作一年,只要你参加工作一年就算了。第二个是改制问题,国家公务员出台《条例》以后,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关的细则问题,现在企业都在考虑,改制之前的工龄和改制以后的工龄,我们了解是改制之前和改制以后是一并计算的。
主持人: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只要我们参加工作那天起,就算工龄了。只要能拿出证据的就算?
施恩庭:我的理解在这个方面,当时反响是很大的。
主持人:也就是说具体的工作年度是算的,但是怎么个计算法还要出台具体的细则。
听众:有的说国企改制了,我们还是在这个单位,只不过单位换了一个名称,我们有很多人,不是国企改制不是有工龄补偿吗?你的补偿拿了,前面的工龄就不算你的工龄了,我们就不懂了,我们有30多年的工龄了,按照条例来说,我们年休假可以享受半个月了。
施恩庭:享受年休假我们是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具体的体现,首先是体现休假,如果说国有企业转制以前比较长,转制工龄比较短,国家在考虑休假问题,主要是考虑职工能够正常的休息,保证员工健康文明的享受到休假,当然国家具体的细则还没有定,根据我们的理解,两部分都计算在内来计算天数。
听众:最好能够有具体的细则,我们工人就可以跟老总、老板都可以沟通,像我们这批的原来老知青,有的下岗了,有的进入新的单位,进入了新单位才两年,有的还是这样的回答:《条例》是1月1日算的,以前条例没施行呢?
主持人:这是很有代表性的问题。
施恩庭:这是目前都碰到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关的细则,我们已经向有关部门反应,相信有关部门能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正式《条例》颁布以后,没有把本期去掉,也是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体现的。
主持人:这位网友,不知道这个回答您满不满意?
听众:可以。
主持人:谢谢您的理解,再见。
主持人:就这样了再见。
说到这里我还想问一下主席,在“带薪休假”实施以后,是不是所有的单位,所有的员工只要他工作一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带薪休假”,或者说工会的会员,说有编制的……因为现在有一些是聘用的人员,其有一些是有编制的人员,这样的话有人会问,是不是只有工会人员才能享受“带薪休假”,对聘用的就不能享受这些待遇了?
施恩庭:你提的问题也是很多网友关注的问题,按照《条例》规定,包括所有的公务员,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只要是建立了劳动关系,工作一年以上,都有权享受带薪休假,对于具体的情况,比如说教师,教师有寒暑假,寒暑假的时间超过年休假的时间,在范围上他就是不包括里面了。
主持人:说到这里有一个网友就问了,说老师,寒假、暑假休了之后还能不能在休息年休假。
施恩庭:如果说寒假、暑假超过了就超出了这个《条例》的概念了。刚才欧尚的主管讲过了,他已经包括了带薪休假的含义。
主持人:在平常的时候,比如说是我,可能我和同志都有这样的境遇,如果我们不能享受“带薪休假”的待遇时候,我找了半天,没有找到,也对我工作造成了影响,像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对于一个员工真的很为难。如果我很想休假,我工作了那么多年了,现在有这么好的政策出来了,我很想休,我怎么提呢?我就觉得有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就是节目之前说到的,“带薪休假”怎么实施下去,如果说有一些单位不能实施这方面的事情的话,我们有没有强制性的措施呢?
施恩庭:职工带薪休假,他是一种基本权益,不是一种福利,职工的基本权益像我们发工资一样,在基本权益里面,这次国务院颁布的条例里面,很明确,企业如果按照生产不能给予休假的,发放300%的补偿金,还要支付赔偿金,如果仍没有的,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起诉,作为工会有以下几方面,一个是指导职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是应该享受的权益。这是一条。第二条我们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表达职工的权益,企业的重大政务都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以后,作为一个共同的意志来贯彻落实。第三个就是集体合同,用合同的方式明确这方面的问题。第四方面就是当前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合同,要把作为和谐企业考核的内容,把职工的休假作为我们幸福指数、和谐指数这样的体现,最后一条我们要建议劳动部门加强坚强,按照《条例》督促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主持人:其实说到这里,对于我们员工讲,从施主席说的这些,听上去感觉挺好的,通过《条例》我能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全力,还有的网友说这都是纸上空文,可能是国家也好,市政府也好,颁布这样的《条例》是为老百姓考虑的,有些人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一位网友是这样说的,在我们单位来说,黄金周原来有三天休息,黄金周取消了之后,就没有黄金周了,更不要说“带薪休假”了,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这个刚才我们也说了是不是只能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施恩庭:这也是一个普通现象,现在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据我们了解各单位都非常的重视,明年通过《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明年有90%以上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职工休假也是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和落实,也是我们对民主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都是体现当前以人为本的理念,我想通过几年的努力,职工休假会完善起来,改变在网友头脑中的印象。
主持人:一些网友都是很消极的对待这个《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些人说服务行业是没有双休日、黄金周的。他们是原来没有享受过的网友,都很消极的看待这件事情,还有网友问,“带薪休假”对外贸企业单位能不能适用,真正能够实施下去吗?
施恩庭:应该说带薪休假制度是包括所有职工都应该享受的权益。贸易企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制订,也是企业对职工尊重起码的法律意识。我相信我们通过大力的宣传以后,我们的企业家也会按照要求去做的。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和谐宁波建设当中,也应该把职工休假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我想通过几年的努力,包括外贸企业都应该有休假权这是我们强烈的愿望。
主持人:你提的跟主任提的也是差不多的,有很多的企业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没有认识到“带薪休假”的重要性,毕竟是1月1日才实施,现在对这个问题很敏感,很多单位、很多企业都是特别的敏感,很多的网友都是抱着消极的态度。比如这里有一位网友,他说我们没有编制的干了10多年了还是没有“带薪休假”,还有一位网友说我们没有“带薪休假”的风气,“带薪休假”都有一种想休不敢休的无奈,每天的工作让人感到非常的疲惫,我是想休,但是只是想想而已。
所以我通过这些问题,跟主席探讨这样一个事情,其实沈处长也提到了,就是我们在新的法律法规提出来之后,作为我们工会,不管是市总工会也好,还是各个单位的工会,是不是组织培训,首先从对各企业、各部门的培训,让工会的工作人员认识和重视,或者是很好的实施员工的带薪休假,然后由工会的工作人员对企业单位员工进行培训,去了解带薪休假是怎么回事,我不知道这样的培训有一天可不可能在各个单位在全市遍地开花?
施恩庭:职工“带薪休假”是职工的基本权益,应该说对职工带薪休假的制度也是我们维护的主要工作,国务院也非常的重视,同时要把这项制度,纳入到我们工会维权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总工会有一个维权中心,要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落实,现在我们已经对职工休假制度进行培训了,要求我们各个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作为保障职工健康权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源头上我们职工的休假权,刚才赵主任讲,客观上在整个企业产生的效果不是很好,要把职工休假权纳入企业的制度,纳入到往上反对的内容,这样职工休假才能从原则上保障,我们已经做了具体的部署,在明年我们要做专题的会议,对一年来的职工休假制度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反应。尽量提出解决的措施来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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