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听说现在农村医保只是“保大病”,所以很难猜测,在这方面,为什么只“保大病”,难道作为农民只是生大病不生小病吗?
邹鸣飞:谢谢关心农村医保的朋友!农村医保这个事情是从60年代开始,我国对新农村的合作医疗,到支持新农村合作医疗也就是03年之前,一共三次举办我们称之为“三起三落”,之后我们提出了关于农村合作医疗,宁波有慈溪、余姚、镇海等三个县,吸取了“三起三落”的教训,这个事件当中,我们是先解决重点的对象。第二个指导意见里面也明确要求合理解决这一批对象。第二个是经费筹集的比较低,我们市政府每个承包的补贴是把北三县,其他地区的补助,农村自己补助一些,当地的政府补助一部分。正因为这个水平比较低,所以普遍的要既保大病,又保小病,可能性比较高。04年下半年,县、市、区都推出之后,我们的工作经验,到现在为止,据初步统计,到04年可以人均得到120块以上,在一点点的提高,我们的经验也在不断的积累,不断的进步。从06年开始,各个县、市、区也开始了优惠制度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需要工作经验,所以,06年下半年市委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也下发了指导意见。到今天我了解到,我们农村已经有8个县、市、区已经把农村小病的优惠方案做好,准备07年的1月份开始实施。所以,07年之后这个问题在宁波有所解决,有所改观,也就是既保大病,同时小病也能得到相应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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