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免费提供服务,出了错的话,法律向着哪一方?
杨书记:这个网友提的问题非常的专业,现在基本的把我们的青年志愿者法律的一些情况跟大家做一个介绍。现在目前来说,还没有志愿者法律,这个志愿者概念是从国外引进,我以前叫学雷锋,这个发展是需要一定的过程,宁波在这方面在全国走在前面,我们从01年开始,在全国第一个立法,通过了《宁波市志愿者服务条例》因为这是第一部城市立法,我也实话实说,万事开头难,但这个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刚性法律,所以宁波市这个法律,这个青年志愿者条例更多是一个创导,在全社会创造一种人人参与志愿的一种氛围,在法律上给予一种倡导,也给一定的支持。省一级立法最高是广东省,在全国来说应该是比较少的,现在青年志愿者协会也在积极的呼吁,希望在不久的将来,青年志愿者能有真正的立法。你刚才说,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一些安全问题或者是其他的法律问题,这些事情在服务的现实中可能会出现,这些作为我们组织部门来说,志愿者组织来说,我可以举一些例子,比如99年,宁波作为第一批试点,就是西部志愿者计划,我们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当时我们也考虑到,因为西部的生活工作都比较的艰苦,志愿者去了以后可能会遇到各样各种的问题,作为我们志愿者协会来说,当初我们跟宁波有关其他的保险公司,平安人寿进行合作,由保险公司为我们西部服务的志愿者提供无偿的保险。第二个,作为我们组织部门来说,如果出现这种事情的话,作为组织部门首先要依法处理,也要根据现实的情况来分析,因为有的时候,在情与法制建,法是第一位的,这要两者结合起来考虑。第三个方面要避免服务过程中发现一些差错,这两年我们在全市提出志愿服务过程中,我非常强调对志愿者专业的培训,所以说现在我们很多志愿者是专业化的,他们的服务水平近年来有很大的提升。我们经过方方面面的努力,一方面呼吁这方面的立法,希望法律能够健全,我们组织部门也在多方面的努力克服这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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