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人45年出生于原三山乡双狮村,随着国家政策改革开放,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城市化建设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本人的户籍在2001年7月迁入北仑区新蹊镇牡丹居委会,自从农转非后失去了集体生产及围海塘等建设的义务工的享有权,这次盐场征用土,田安置中只给享有50%权益;还失去了第一,第二轮土,田承包权;失去了医疗保险权及土保安置权;农村权利得不到保障,城市又得不到任何利益,等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时象我这样的老人怎样才能享有最低的生活保障,本人希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能够关注一下,使得象我一样情况的农村老年人能够享受跟其他农村老年人一样的待遇。谢谢!
徐卫民:他这种并不是个别现象,在海曙就有4093人,各个区都有这种情况,所以这一次我们提上去了。海曙区专门搞了一个调研,像他这种情况的有4093人。市里面来考虑话,并不可能只考虑一个区,而是全市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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