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台州人,前两天我去灵桥广场一家叫玫琳凯的公司去应聘,那是一个小房间,里面有六七张桌子,许多年轻女孩在那里描眉画眼。我进去了以后一个身份为督导的人也不问我学历、年龄,只说用300元买她一个试用包,里面有些试用的化妆品,是让我在向人介绍产品时用的;然后再提1900元的货(必须先买下来),
这样我就加入他们公司了。后来我怕我老公不同意,就没答应,那位督导一定要让我带一些有玫琳凯产品广告宣传的报纸杂志回去给我老公看,但竟把我身份证押了,让我第二天还报纸时再取。为了把身份证拿回来,也费了不少周折。
但我觉得他们就像搞传销一样,差点落入圈套。
劳动保障局答:他们公司的行为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尤其是扣押身份证是违法的行为,请你不要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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