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协委员关注民生问题 让群众得实惠

市政协委员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提案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根据委员们的建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宁波规范管理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任职工作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大学生就业。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协把促进民生改善作为工作的着力点,通过提案等途径,促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民生问题,让群众从中得到实惠。

  一年来,市政协委员十分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立案的631件提案中,有近70%涉及民生问题。这些提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各类民生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提高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协委员许幼峰等经过深入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建议》的提案。市政府充分听取委员们的建议,经研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新增了门诊统筹服务,提高了老年病人的经费补助标准,开设了沪杭甬医疗费用报销异地结算通道,给群众求医看病带来了便利。

  部分生活困难的职工希望能够用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政协委员吴忠孝等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信息,及时提出了《关于允许租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交付房租的建议》,市建委按照提案建议出台了《宁波市市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操作规程》。新政策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市工商局在办理关于加强农村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中,听取委员们的建议,积极推广“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和城郊食杂店食品安全状况。

  市政协还通过视察、专项民主监督等多种途径关注民生问题。对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工作民主评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精心组织食品安全与监管问题政情交流会,举办促进大学生就业、规范护工市场管理等政协论坛,并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建议,对有关部门落实民生改善措施起到了促进作用。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力推“法治宁波”建设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一方面制定或修订出台实施5件地方性法规,另一方面认真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各项执法工作情况,立法、监督两大职能并举,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努力推进“法治宁波”建设。

  有法可依是“法治宁波”建设的重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共制定法规4件,修订1件,废止1件,完成立法论证或调研12项。目前,除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结转今年二审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5件法规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在立法过程中,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了立法工作联席会议、立法项目起草工作动态管理等七项制度,确定首批14家立法工作联系点,注意通过多种途径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立法意见和建议,统筹平衡各方利益关系。

  进一步强化创制立法,增强地方特色。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拟提拔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市政府结合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配置职能,完善执法责任制,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多头管理、办事繁琐等问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审议市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强调要切实提高预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司法审判工作,听取市中级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情况汇报,组织代表3次旁听法院有关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公开审判,促进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