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0日
总第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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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话题
  围绕破解就业和社会保障难问题与网友展开交流。
 
 
嘉宾介绍
  宁波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
 
相关报道
 
·本次对话到此结束,感谢网友和嘉宾参与   12-10 16:11
·答:刚失业又怀孕了,能领失业金吗   12-10 16:09
·答:我爸爸是打铁的,算是特殊工种吗   12-10 16:07
·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参加社保医保   12-10 16:02
·答:法定假日加班的话,工资该如何发   12-10 15:59
·答:提前辞职要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赔款吗   12-10 15:56
·答:企业转制土地征用工能享受失业金吗    12-10 15:54
·答:03年以前缴的保费有效吗?如何补   12-10 15:48
·答:宁波企业对于双休是否有法律规定?   12-10 15:46
·答:劳动保障监察应该如何体现在平时   12-10 15:43
·答:合同未到期是否可提早解除劳动关系   12-10 15:41
·答:没有医疗保险,不知是否可以购买?   12-10 15:39
·答:工作变动养老保险到底该怎么衔接   12-10 15:34
·答:公司破产了,怎样能拿到拖欠工资?   12-10 15:29
·答:对老龄人的额外医疗保险是否能做   12-10 15:24
·答:企业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12-10 15:19
·问:劳动局是否可和地税合作收取三金   12-10 15:18
·答:关于最低工资的另外一个问题    12-10 15:15
·问:是不是公司都须遵守最低工资保障   12-10 15:11
·答:无单位的自由职业者如何交保费   12-1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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